(一)補助對象
1.夫妻其中一方設籍本縣。
2.雙方為合法婚姻關係,且未生育第一胎。
3.符合資格者,每人可享有1次結婚後懷孕前健康檢查補助,若
經查重複接受補助者,則需自付重複補助之費用。
(二)補助項目:
1.女性檢查選項:尿液檢查、血液常規(含海洋性貧血篩檢)、梅
毒篩檢、愛滋病篩檢、德國麻疹抗體篩檢、水
痘抗體篩檢、甲狀腺刺激素篩檢、披衣菌抗體
篩檢、糖化血色素。
2.男性檢查選項:尿液檢查、血液常規(含海洋性貧血篩檢)、梅
毒篩檢、愛滋病篩檢及精蟲分析檢查。
(三)預約諮詢專線03-9543131*5159張專員